重构的方式千差万别。当在分析一个很大的方法时,我会首先看一下它的整体结构,心里对如何分解它有了一个初步的感觉。里面的条件判断代码块通常都会是我认为有问题、可以入手的地方。
if (...) { ... }
当看到有一个像这样的if语句后,我知道我面临着选择。我可以 提取这个if语句以及和它相关的代码块到一个新方法里,或者我只提取相关代码块。我并不知道这样或那样做哪一种更好——这要根据上下文来判断。有时候这个 条件语句非常重要,有必要重点突出它,而另一些时候,这些if语句和它的代码块可以干净的提取出去,使得调用它的程序的显得更整洁干净。但是,我们如何调 用这个提取出去的方法呢?
让我来看看一个实际例子:
if (alarmEnabled) { Alarm alarm = new Alarm(); ... ... alarm.sound(); }
我们可以把整个if语句和它的代码块提取到一个叫做soundAlarm
的方法里。
soundAlarm();
这样好吗?
大多数人最初的反应会说:现在的这块代码有时会说谎。它告诉我们它将要响起警报,但有时候它并不响。通常,如果有这样说谎的代码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选择另外一种重构策略可能更好:
if (alarmEnabled) { soundAlarm(); }
但是,这样看起来并不像之前那样干净。
这 种两难抉择让我想起了Null对象模式。Null对象模式就是一种经常会让人感觉代码在说谎的另一个例子。在主调代码里,我们看到有消息发送到一个对象, 但让人震惊的是,我们发现相应的动作并没有发生。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我所在的这个团队里大量的使用了Null对象模式,我们对代码的理解有 这样的共识:当你告诉一个对象做X时,有时候它并不去做——发送执行X的消息意味着有时X事件并不一定会发生。这要由这个对象决定。
我的直觉告诉我,这没什么,但你需要理解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十分重要的——这是一个内部的理解问题。
如果说多态有任何意义,它至少在说对象是自己管理自己的。我们给它发送一个消息,这是由它来决定应该去做什么。这是面向对象的核心,也是 Alan Kay 最初的对对象的认识之一——消息只是它们的信息传递。这种观点在如今并不占主导地位。
当我非常想让这种提取变的更易懂时,我通常有两种策略——使用一种意指一个事件的名字,或泛化这个操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会选择使用一个事件风格的过去式的名字。
intruderDetected();//入侵检测
这种事件风格的命名方式的好处是,它强调了事件条件,而不是动作。现在,我们可以将任何想要的东西都放到intruderDetected
方法里。
我们还可以选择去泛化这个操作。相对于说我们要想起警报,我们可以换成说我们要向世界通知一个关于我们的状态的信息。
performNotifications();//执行通知
如果使用一个像performNotifications
这样的名字,我就能使事情变得抽象。这里的通知是一个还是多个并不重要。关键是,主调程序触发这个动作,但不意味着动作没有发生就可以解释成在撒谎。
尽管这样,我仍然疑惑,我们是否应该永远不要相信一个显示它肯定将会做某事的方法名?
如果它没有做,我们可以认为它在撒谎吗?
[英文原文:When A Method Can Do Noth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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