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经济部”官网消息,“投审会”28日召开会议,会中核准及核备侨外投资案6件计1.1亿美元,陆资投资案1件计12.6万美元(约合新台币376万元)及对大陆投资案4件计2.8亿美元。
报道称,所通过的11件投资案中,小米手机案最受关注。由于小米手机注重创新、快速的互联网文化,在大陆拥有一定销售量,有广大“米粉”。自今年4月起,小米手机与台湾电信商合作贩卖小米2S手机,由于在台销售成绩不错,促使小米科技向“投审会”递件申请来台,从事批发零售业。
“投审会”表示,会议通过小米科技买下台湾股东所持有的台湾小米通讯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来台从事经营小米机及其配件销售、维修等业务,但不得从事网络、电信机房设备、服务器或核心网络设备销售业务。
“投审会”称,该公司经营上述业务须符合台湾“营业秘密法”、“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