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由/开源软件在中国的发展。
自由/开源软件在中国大陆被官方统一称“开源软件”,这个很明显是避免某些敏感字眼。至于“GNU
Project”,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翻译为“革奴计划” ──
既发音相似,也反映GNU本质一面;中国大陆暂时没有正式的中文官方翻译──因为找寻另一个“很好很友善很亲和”的译名比较困难。
陆首群大师,认为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应该抛弃“门户之见”,集全部精力打造高质量的软件代码,直接产生经济价值,推动社会发展。历史就是这样演绎:爱因斯坦很后悔原子物理的和质能方程的提出,原因是聚变和裂变反应释放巨大的能量,被某些军事家用在战场上,造成生灵涂炭;之前陆首群大师在会见Apache基金会主席时候,提到Apache应该注重市场推广应用达到良性发展,而Apache基金会主席认为,基金会提供一个高质量而且开放的互联网服务软件,初衷这样现在也这样,至于其他人和单位怎样使用,是他们的事情;Linus在其自传一书题目《Just
for Fun》,中文译本题目为《乐者为王》,这似乎有点扭曲的原作者的意思 ──
Linux内核仅仅是为了乐趣而开发,而不是以成为信息工业界之首而生,完全没有“称王称帝”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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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某些商业公司在不违反GPL2下怎样把Linux内核使用是那些商业公司的事情。科学的发展历程,本质是纯洁和朴素,自由软件/开源软件的发展也是一样的。
自由开源软件的凝聚发展,虽然这样可以在项目实践上团结两大阵形,但是在项目具体开展中,两者阵营对于如何选择软件代码释放协议,将直接导致在法律上对开源协议的理解和取向不同,特别是以BSD协议和GPL协议为代表的两种“初衷”的直接不同。幸运的是,暂时没有见到这样的矛盾对博公堂。{敏感词}法告诉我们,矛盾是对立统一的。
为什么中国大陆更偏爱MIT和BSD等类型的开源软件释放协议,原因很简单:再次发布的时候只需要署名,不必要强制公开源代码。这样有点类似当年洋务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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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夷长技以制夷”、“施夷长技以自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和“以洋制洋”等:用美国的开源软件对抗美国的封闭商业软件,或许我们还乐着以为他们在搞“内部矛盾”;或者,用芬兰的Linux内核,来对抗其他国家输送的封闭软件;又或者,对全世界的自由软件和开源软件代码库服务器在中国做镜像,我们以为这样直接获取外国人丰硕的软件思维成果;或者在商业封闭软件定价洽谈时,把自由/开源软件作为谈判的强力筹码。无疑这个是“不作为”的委而求全的做法。
由于Apache,FSF,Mozilla等基金会是在美国注册,受美国法律体系和行政法规约束,即使这些基金会的软件代码为全人类做贡献,也不能向列入“黑名单”的国家输送软件源代码,例如朝鲜和古巴。当然,朝鲜和古巴因为对其他国家的外交关系,从他们的镜像再造镜像,也用上了GNU/Linux操作系统和Firefox浏览器。美国可以通过法律限制打压自由软件开源软件的海外输出?估计谁提这个议案谁受到整个技术社区社群的评击。这是逆潮流的傻瓜想法。
“我们把人家服务器做了镜像,我们窃取了人家的劳动成果?”可笑地说,我们没有窃取人家的成果,反而是获得人家的“许可”。自由/开源软件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静态概念,它是动态发展的连续不断的软件代码不断提高的历史演进。换句话,拷贝人家的软件代码,就好像在日光下捕捉影子,甚至产生“把苹果树运到南方栽种、把橘子树运淮北栽种”的现象。更重点的是,开放项目的核心开发团队和整个社群的全球化趋势,局部地区的只有成为项目参与者的角色,而不能一步登天成为项目主导者的角色。自由/开源软件促进了地区经济发展,但是却伤害了本土封闭软件厂商的收入,进而减少地区的税收。一个公认的事实:封闭软件比自由/开源软件更容易获取暴利。倘然以金钱盈利经济发展为目的,自由/开源软件不适合中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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