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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解析:甲骨文盯上Google的原因

2010-8-17 10:41| 发布者: joejoe0332| 查看: 3106| 评论: 0|原作者: enet|来自: enet

摘要:   上周,甲骨文状告Google的Android侵犯该公司的Java专利。   虽然Android的成功也不过最近之事,但其软件却非如此。 Google是在2007年宣布Android计划,并在2008年发布Adnroid源代码。而至少在2007年时,SUN就 ...

  当年SUN与Google还是好朋友时...

  SUN与Google其实一度好过,2005年,SUN还同意在Java中散布Google Toolbar,而Google则会帮忙提倡SUN的OpenOffice.org软件,同时Google也会增加在Java Community Process的参与度。

  不过Google并不喜欢SUN的Java授权方式(即使已经是开源),因为它是采GNU通用公共授权书(GPL),而Google却不希望手机制造商还得担心若用了Android就得被迫发布他们的软件源码(依照GPL授权条款的规定)。

  “我担心GPL的部分是,假设三星想打造一只在功能上跟LG不同的Android手机,若是采GPL授权,则三星所做的任何应用程序获使用者介面改善就都得回馈出来,” Google工程总监Andy Rubin在2008年受访时曾表示。 “在应用层面上,GPL是不可行的。”

  SUN对于Java的“Standard Edition”(适用PC与服务器)版本采比较开放作风,允许开发人员连结GPL程序,但却不必非得把程序以GPL发布(亦即所谓的classpath例外)。

  但Java的Mobile Edition版本却没有这个例外条款,因此手机厂商若想使用Java,往往会干脆付费买SUN技术的授权。

  这个业务很赚钱,消息来源对记者表示,SUN的移动Java授权一年可赚上10亿美元,但在甲骨文收购了SUN后,此一数字掉到只剩几千万美元。

  也难怪甲骨文看到Adnroid成功,也想跑来跟Google要授权费。 Google虽然在IT业界的势力庞大,但甲骨文显然也没怕。

  为何付钱打专利官司?

  专利官司的花费很凶,即使对有钱的公司也是一大负担,因为公司主管与工程师要投入的时间很多,但有些公司觉得还是值得。

  首先是赔偿金额庞大,甲骨文提到Google刻意侵权7个专利,因此若甲骨文胜诉,赔偿金便会提高三倍。

  其次是著眼智慧财产权专利。专利官司往往以“交互授权”和解收场,如此双方便都可互用彼此的专利技术,但授权费往往流向专利数比较多的那间公司。

  SUN的专利曾经发威过,微软在2004年曾付了9亿美元给SUN解决打了多年的Java侵权问题。微软的C#语言与.Net软件基础基本上跟Java很类似,SUN后来又在2002年补了一个反托拉斯官司,因此后来SUN又多拿到7亿美元,外加一笔3.5亿美元的权利金。

  只是SUN状告微软当年正是前者最风光的1990年代鼎盛时期。等到Google推出Android时,SUN自己都已经摇摇欲坠了。

  一位消息来源表示,正因为缺乏财务支持,使得SUN对于Android的作法只能对外抱怨,却拿不出实际作法。

  “你的股价只剩3块钱,根本不可能有钱去跟Google相抗衡。”消息来源表示。

  当然,SUN那时也不想重犯之前跟微软打官司的经验。 Gosling那时被困在华府数月就为了打官司,无法回归他的Java本业,后来Gosling终于回来公司时,同事还办了一场盛大party欢迎他重返团队。

  甲骨文显然就没有这些顾虑了,它有足够的财力去打这场官司,只是若被Google反告,它就得多花一点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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