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Oracle将对Google提起诉讼,理由是Android系统侵犯到Oracle所拥有的专利和著作权。同样是JCP成员,同样是Java技术的使用以及支持者,Oracle与Google之间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呢?理由很简单, 现在主宰Java体系者是个冰冷的“龟壳”,而不再是温暖的“太阳”了。 作为现今的Oracle公司来讲,既然收购了Sun,当然也拥有了原Sun公司的权力与义务,而Google的Android,作为Java技术的 一项重要分支,特别是作为Java ME在移动操作系统领域的主要竞争者之一,自然成了Oracle的死敌。
要知道,坏小子Oracle可不是那个谦虚谨慎的Sun先生,在他们眼里看来,此 刻的Android,仅仅是个将会阻挡Oracle发财的拦路虎,仅仅是个不领“牌照”就上路的违规者,当然要除之而后快。我相信,根据Oracle的一 贯风格,对这种情况的发生,相信很多人早已提前有了思想准备。 但是,关于Oracle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寻求法庭发出禁制令禁止谷歌进一步开发和销售Android软件,并希望就谷歌的故意侵权行为获得补偿金”的诉讼请求能否实现呢?我认为,或许可以实现,但仅仅在于实现后半部分,前半部分是不可能的了。 |